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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3:29:48

望衡出海 | 跨境并购股份购买协议概述(上)


引言

在跨境并购的实际操作中,股份购买协议是主要交易文件的核心所在。除此之外,与之相关的文件还可能包括单独的披露函以及税务契据(税务契据主要涵盖目标公司交割前的税务负债情况)等。通常情况下(拍卖出售的情形除外),股份购买协议和税务契据的初稿由买方负责起草,而披露函的初稿则由卖方来完成。税务条款一般作为附件被纳入股份购买协议文本之中。

从全球范围来看,股份购买协议的内容在各个司法管辖区基本相似。不过,协议的起草方式却存在差异。这其中,部分原因是出于潜在法律方面的考量,但更主要的还是源于不同地区的文件起草习惯。一般来说,文件风格主要分为盎格鲁-撒克逊(也就是普通法系)风格和受民法典管辖的风格。前者往往包含广泛的保证和赔偿条款,而后者传统上更为简洁。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跨境并购的大背景下,这两种风格之间的趋同趋势愈发明显。

基于过往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深入研究,本文将重点聚焦股份购买协议的关键条款,并着重阐述主要司法管辖区之间存在的差异。后续的指引文章还会对股份收购协议、条款清单(也叫意向书)等交易文件的重点条款进行逐条解析,为相关专业人士提供参考。

股份购买协议目的与结构

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股份转让的法律机制相对清晰明了。然而,为了明确交易的主要条款,并合理分配买卖双方的风险,一份详细的股份购买协议仍是必不可少的。这份协议主要有以下几个目标:

· 交易条款:明确买卖双方的具体信息、所要交易的标的股份以及对应的交易对价。在各个司法管辖区,确定交易条款的方式通常差别不大。

· 先决条件:尽管先决条件(有时也被简称为条件)会因目标公司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在各司法管辖区,起草这些条件的方式较为相似。

· 卖方保证:这部分条款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

o 促使卖方全面披露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见下文);

o 赋予买方在交割前,如果发现卖方存在重大不实陈述时,有权终止交易的权利(不过这一点通常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o 若在交割之后发现卖方存在不实陈述的情况,买方可以通过索赔的方式,实现对交易对价的追溯调整。

保证条款有时也会以陈述的形式出现,但在起草时需要谨慎考虑其中涉及的法律后果。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违反保证条款和违反陈述条款所引发的法律救济措施是不同的。而且,这些条款的性质、风格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各有特点,披露方式也不尽相同。

· 救济措施:普通法系的文件通常会明确规定违约救济方式,比如在交割前甚至交割后,赋予一方终止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或者设定特定的赔偿条款。相比之下,大陆法系的文件可能较少包含这类条款,因为在大陆法系下,法院执行这类条款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 限制性条款(承诺):这类条款主要是对双方未来的行为义务进行约定,比如从协议签署到交割期间,对目标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规范,以及对卖方竞业禁止的限制等。在各个司法管辖区,这类条款的约定内容较为相似。

一份完整的股份购买协议通常包含以下结构:

· 日期与各方

· 背景

· 定义与解释

· 先决条件

· 买卖约定

· 价格与对价(可能包含基于交割账户的调整机制)

· 交割机制

· 签署至交割期间的业务运营

· 买方保护(如保证、赔偿及救济)

· 卖方责任限制

· 限制性条款

· 通用条款

· 签署

· 附件

日期与各方

协议中必须明确列出买方以及所有卖方的信息(即便部分卖方不提供保证,也需要签署协议,以此确认其对股份的所有权,以及在交割时的转让义务)。如果卖方数量较多,可以选择在附件中详细列示,而不必全部写在协议正文里。要是出现部分卖方无法签署协议的情况,就需要考虑采用替代的收购结构,比如英国常用的正式要约方式,或者多数司法管辖区采用的法定合并方式。一般来说,目标公司不会作为协议的一方参与签署。

如果一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义务,那么保证人既可以直接签署本协议,也可以另行签署单独的担保协议。保证人需要对被担保方的全部义务承担担保责任,不过也可以特别针对卖方的保证付款或者买方的盈利支付进行担保。

在一些交易中,如果卖方多个子公司的股份需要分别转让,买方可能会要求将特定公司的股份直接转让至买方的子公司(通常是位于同一国家或从税务优化角度考虑选择的特定管辖区内)。实现这一操作,可以通过在主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或者让子公司直接作为协议的一方来完成。但如果买方无法将保证权益转让给子公司(这一点可参考买方保护条款),那么可能就需要借助代理或信托的方式来签订协议。

在涉及不同司法辖区公司股份单独转让的复杂交易中,有很多因素会对协议结构产生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方案。这些主要因素包括:

· 确保交割账户程序产生的付款以及保证/赔偿金额,在税务处理上能够被视为相关股份购买价格的调整;

· 针对影响整体交易的事项(比如索赔限制等),建立统一的制度;

· 在处理公证等交割手续时,要充分考虑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尽量降低每次股份转让时在当地需要缴纳的过户税以及公证费用;

· 保证任何单独的本地买卖协议内容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并且与主协议条款保持一致;

· 如果先签订主协议,仅在交割时才签订单独的本地协议,那么必须确保对本地协议的内容有足够的确定性,这样才能保证签订协议的承诺具有可执行性。

背景

在许多司法管辖区,按照惯例会在协议开篇通过“鉴于条款”来陈述交易的背景情况。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鉴于条款”的内容不能与主条款产生冲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可以在协议中加入明确条款,约定一旦出现冲突,以主条款为准。实际上,法院通常也会按照这样的原则进行解释。

定义与解释

在跨境并购交易中,明确诸如“保证”“披露”等术语的定义至关重要(这在买方保护条款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如果通过一些外国签约方可能难以理解的法定条款来定义像“集团”这类术语,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解释条款中可以包含一些重要的起草内容,例如:当目标公司包含子公司时,“公司”可以指保证附件中目标集团里的每个公司。

先决条件

多数情况下,股份购买协议的签署和交割是同步进行的。但在某些条件必须满足的情况下,签署和交割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这些条件包括:

· 政府批准(涵盖外资准入、贸易许可等方面)

· 买方/卖方股东批准(如果公司章程或上市规则有相关要求的话)

· 竞争或监管机构审批

· 税务机关预先批准

· 相关方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

· 解除目标资产上设置的担保

· 目标业务进行重组

· 获得关键客户/供应商的同意

此外,买方为了保护自身在过渡期的利益,可能还会提出一些额外条件,比如:

· 要求目标业务在过渡期内不能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 确保卖方提供的保证在交割时仍然准确无误

不过,卖方通常会对这些额外条件表示抵制。其中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过渡期的风险究竟由哪一方来承担。例如,如果交易延迟仅仅是因为买方需要获得股东会的批准,那么卖方可能会主张由买方承担这期间的风险。

在起草先决条件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 是否明确列出条件事项(若条件未满足,可能会导致协议解除)

· 确定由哪一方负责满足这些条件

· 明确条件能否由单方豁免

· 是否设置终止期限

· 是否约定尽合理努力义务(在某些法域,如法国、意大利,法律可能会隐含这一义务)

先决条件的可执行性取决于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如果某些条件违反了公共秩序、法律或法规,那么即使条件未满足,买方或卖方可能仍然需要完成该交易。在法国以及其他一些欧洲大陆国家(比如意大利),如果条件是由一方主观控制或者单方控制的(例如买方董事会批准),这类条件可能会被认定无效,甚至有可能导致整个协议失效。

在一些交易中,双方可能会约定,如果交易最终未能完成,那么需要支付所谓的分手费。常见的需要支付分手费的情形是,任何一方未能获得交易所需的股东批准。在考虑分手费是否适当时,会涉及一系列法律问题。比如,董事同意这样的安排是否可能违反其对公司的受托责任;这笔费用是否会被视为非法或不可执行的罚金;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例如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针对公共有限公司而言),如果这笔费用由目标公司支付或者可能由目标公司支付,那么它是否构成非法财务资助。

买卖约定

这是股份购买协议的核心条款,主要约定由买方购买目标公司股份,卖方出售相应股份。通常情况下,卖方需要承诺交付的股份拥有无瑕疵的所有权,并且不存在第三方权利负担。在股份所有权方面,这是少数可能存在隐含法定条款的领域,但为了确保自身权益,买方通常还是会补充一些具体的约定内容。

价格与对价

这部分条款需要明确以下关键信息:

· 购买价格(或者定价机制)

· 支付方式

· 当存在多个卖方时,对价的具体分配方式

购买价格既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根据交割账户的情况进行调整。交割账户是在交割时编制的,用于确认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的账户。其内容可能包括完整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也可能只是对特定资产(比如库存)的估值,或者是对特定财务事项(如现金和债务水平)的确定。当有关目标公司的财务信息过时的时候,通常就需要编制这些账户。因此,在起草交割账户条款时需要格外谨慎(具体内容可参考价格调整:交割账户条款)。

股份购买价款常见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

· 在交割时一次性全额支付。

· 部分款项暂扣,或者存入一个单独的、受控制的银行账户或托管账户,以此作为对卖方违反保证条款的担保(这部分款项也就是所谓的留存金)。

· 延期支付,并且根据目标业务未来的业绩情况进行支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盈利分成)。在许多司法管辖区,盈利分成这种方式相当常见,尤其是当卖方同时也是企业的管理者,并且被认为对企业的持续成功起着关键作用的情况下。

最常见的对价形式有:

· 现金:买方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之前,应当确保自身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支付股份价款。如果买方计划通过贷款为收购提供资金,那么理想的做法是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之前,就签署贷款协议(并且获得贷款承诺)。因为卖方很少会同意交易以买方获得融资为前提条件。在跨境并购交易中,明确支付货币和支付方式非常重要,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货币风险(这一点在交割机制条款中会有相关阐述)。

· 股份:同样,买方需要确保能够顺利发行作为对价的股份。如果发行股份需要经过股东批准,那么可能有必要将此作为协议的一个条件(可参考定义与解释条款)。对于卖方来说,他们需要对以下两个方面感到放心:

股份价值:如果协议中约定了拟发行股份的具体数量,当交割时买方股价跌至特定水平以下,卖方可能会坚持要求拥有终止协议的权利(或者要求买方补充股份)。另外,拟发行股份的具体数量也可以参照买方交割前的股价来确定,并且可以设定最低或最高限额(也就是价格上下限)。

股份的可交易性:如果买方的股份是公开报价的,卖方需要确保这些股份能够上市交易(如果相关,还需要确保完成上市程序)。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在作为对价的股份上市之前,交割可能会处于托管状态。如果作为对价的股份不是公开报价的,卖方则需要确保有合理的估值和退出机制(这通常会包含在买方的章程或者交割时签署的股东协议中)。需要注意的是,当采用股份作为对价形式时,通常更难设置用于防范违反保证条款的留存金机制。

· 贷款票据:如果买方通过发行贷款票据为收购融资,一般会有一份单独的贷款票据文书。其中的关键条款包括:

o 利息(具体金额、支付频率以及补足条款);

o 票据是否有担保或保证;

o 赎回条款;

o 转换权(如果适用)。

此外,协议中还可以约定,购买价格应被视为减去根据保证条款和赔偿条款所支付的任何款项后的金额。使用这种表述,是希望任何此类付款在税务处理上都能被视为购买价格的调整,进而减少卖方的应税所得。不过,这种措辞在所有司法管辖区并不一定都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未完待续)

张洋_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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