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衡合伙人韩婷律师和匡燕彬律师代表客户应诉一起债权人追究公司股东清算责任的案件,获得全面胜诉,帮助客户成功挽损上千万元。
本案中,原债权人系铁路系统大型国有企业,债务人系一家石化行业企业。原债权人的债权已获得生效判决和终本裁定确认,但判决前债务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始终未作清算。后原债权人亦清算注销,债权由其股东(即新债权人)继受。新债权人在对债务人提起强制清算未获成功的情况下,又以债务人股东未对公司进行清算为由对全体股东提起损害债权人利益之诉。望衡律师代表的自然人客户既是债务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也是第一被告,其个人房产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已被保全,在巨大压力之下向望衡律师寻求帮助。
接受客户委托后,望衡律师发现本案不仅牵涉上述复杂的事实背景和多个关联案件,而且从法律适用角度也颇有挑战:虽然案件在新公司法生效后才进入审理阶段,但股东责任、权利让与、诉讼时效等均要适用不同的旧法规则。在有限的答辩时间里,望衡律师迅速梳理出关键性案件事实,厘清了法律关系,尤其是在分析关联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对客户有利的细节,在此基础上搭建了全面的抗辩体系。
庭审过程中其他股东均否认股东身份,甚至提交了撤销登记的申请,望衡所代表的客户成为唯一做正面抗辩的股东。凭借对案件的认真研判、对争议焦点的准确把握、对公司法相关规则的娴熟运用,望衡律师团队的观点被法院采纳,代表客户获得胜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且原告亦不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本案由韩婷律师和匡燕彬律师代理,任媛媛律师和李万平律师亦参与了案件工作。望衡律师精到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肯定。